一方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
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
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
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试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判处长期有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静
起诉离婚的,提供
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
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