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或亲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可用于购房、买车、教育、旅游、购买大宗耐用消费品等用途。
申请条件
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在上海市区拥有一套属于本人名下的房产。房屋里没有贷款或者有少额贷款,房龄不超过20年,且面积不低于50平米,市价不低于100万。
贷款额度
以个人住房抵押的,贷款金额最高可达房屋价值的70%;以个人商用房(商铺、写字楼)抵押的,贷款金额最高可达商用房价值的60%。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5年;
用于购车、装修、教育、大额消费等其他用途的,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20年。
贷款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或适当浮动。
贷款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
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
房贷材料
◆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
抵押房屋的产权证明。
若申请人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还需提供房产权属人(含共有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