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2、办理单位: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窗口
4、承诺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申请人须提供名称查重报告)。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咨询电话:86917516
7、投诉电话:
86920217、86920210
二、法定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向成都市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核准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名称预核窗口领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四、申请材料:
1、企业(母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母公司)印章;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集团证书复印件;
五、备注:
1、企业法人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适用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