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事业单位
法人变更手续问题的回答
一、登录系统
1、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注1);
2、单击“申请变更登记”;
3、单击“网上申办变更登记”;
4、输入绑定的用户名,登录系统。
二、填写表格提交材料
5、单击“事业单位
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完整(具体要求见反面填写说明);
6、逐个单击应当提交的材料,在弹出的页面上选择提交方式;
7、完成前两步操作后,单击“选择接收申报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选择所属的登记管理机关(市本级默认为“盐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点击“提交”后材料状态变为“已提交”方可;
8、申报材料提交成功后,需经常登录系统,查阅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核准通过、不予受理、退回修改)息,按信息提示操作。
三、办结变更手续
9、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通过”的回复信息后,单击“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右侧“下载表格”,打印(一式三份);
10、在打印完毕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有关栏目内签署意见、盖全印章;
11、备齐相关纸质材料(具体见反面“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到所属登记管理机关更换法人证书,办结手续。
备注:
1、在操作前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并确定:①计算机是否已联网;②计算机是否已安装光盘密码插件,;③《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是否已绑定用户名。
2、变更名称、
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附件:
事业单位法人申请变更登记操作流程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