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法律并没有规定每个子女应尽多少份额的义务,这本来就是各尽孝道的事情,但如果义务人之间为赡养问题闹纠纷,通常总是按照平等原则平分赡养义务,同时考虑共同生活的子女对老人的生活照顾以及各个子女的经济状况,这都是无奈之举。但赡养,并不单是给付金钱,要有发自内心的关心和照顾,这也是传统孝道所要求的。
其实,所谓多少,这只是子女自私的想法,
父母抚养子女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多少问题?难道要由
子女给父母限定一个生活标准吗?施舍一个生活标准吗?相互之间攀比多少,也和赡养老人无关,这是兄弟姐妹之间相互嫉妒攀比的结果,是个自己不想尽义务找没有依据的借口罢了,从法律角度、从道德角度都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