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满后需办理的手续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九条社区矫正期满前,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
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
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缓刑期满以后必须要本人才能办理后续手续吗
1,按规定是要自己去办理矫手续,现在对监外服刑人的管教不是在派出所,应该在当地司法所;
2,如果你确实去不了,可以请个人帮助办理一下也无妨,但这个人最好要有点分量,比如:当地的干部、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
3,不会因为你没去办理就将你按原判决执行,即使你不去,也不请人帮忙去办理,他们也会帮助你办理解矫手续的,因为如果到期不办理,说明他们的工作出现了问题。所以,你不要担心办理手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