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夫妻一方死亡且死亡一方生前立有遗嘱,但明确共有产权归非配偶所有的;或者没有立遗嘱的话,要按照
法定继承人顺序进行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
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