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继承能剥夺
代位继承权。但
代位继承人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代位继承是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替其父母继承
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特殊法定继承。且遗嘱不能取消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或生活有困难的
法定继承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
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