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
合同诈骗罪的主体。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那么合同诈骗罪主体要如何认定呢
(一)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其犯罪非法所得归单位所有,即属单位诈骗假冒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法定代表人和单位不追认的,属个人诈骗
(二)单位组织内的自然人在职务范围内以单位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且单位内
自然人犯罪非法所得归单位的,属单位诈骗以单位名义实施的非职务行为,非授权行为,单位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诈骗
(三)自然人经单位授权在此范围单位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后经单位追认,且犯罪非法所得归单位所有,属单位诈骗盗用、冒用、伪造单位公文、证件、印章或以终止后的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属个人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
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