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被规划了是可以获取到赔偿的,如果可以是房屋置换或者直接资金补偿。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
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
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八条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