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解释一下,我们平常说的“案底”是指
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
一、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
二、被行政处罚过的,通常不认为这个人有案底,案底是指犯罪记录;
三、通常在出具
无犯罪记录证明时,不包括一个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四、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性质完全不同,至于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一般是会有保存的。这种记录,不存在销不销的问题,只存在对不对外提供的问题,首先未成年人的,记录封存,肯定是不提供;其次,必须是有权机关提出申请,并经严格审批程序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所以说,
行政拘留有案底这个说法显然是否定的,请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