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决定。
涉外协议纠纷由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决定。我国法律允许协议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协议的管辖地及法律适用,也可以选择仲裁。当事人选择的国家法律与协议争议要有实际联系,且不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涉外协议纠纷中就管辖权或适用法律问题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则需要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
涉外协议当事人不选择的,适用于协议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涉外协议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关系的地方的
法院管辖权。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法院管辖权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
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
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