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满18岁故意杀人的一般判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应当对该未成年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