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的情况下,就可以去民政局
办理离婚手续了。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1、申请
补办户口本
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
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
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