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需要公证的,但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
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
股权转让是新旧股东之间的股权交易行为,企业股东变更所依据的
股权转让协议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就不会影响股东变更。提供经过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不是必须的程序。
《
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的查阅、建议和质询权
股东有权查阅
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
公司债券存根、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
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