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如果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已过,但没超过三个月(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可以
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最高法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一条
《最高法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