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2、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开始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属不同范畴,属于不同的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成立是指
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然后签订合同的情形;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对签订的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