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第三次审查起诉还没通过的话,则不再
退回补充侦查,会下达一个不予起诉通知书,一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予起诉,这叫相对不诉,不代表你无罪,只代表案子没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查清,如今后继续查清还能再次起诉;二是没有犯罪行为或该行为不涉嫌犯罪,不予起诉,这个叫做绝对不诉,以后也不会再诉。
拓展资料: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
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相关法律知识:
1、《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
取保候审手续。
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
3、《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七条在
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
4、《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八条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5、《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九条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6、《检察院刑诉规则》第六十条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
7、《检察院刑诉规则》第六十一条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个刑事责任的,变更、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8、《检察院刑诉规则》第六十二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取保候审;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9、《检察院刑诉规则》第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0、《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条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
11、《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一条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
12、《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二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13、《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三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14、《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四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15、《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五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