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诉讼的
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因此,持书面借据并
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2、借条上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借款、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以明确还款期限。也可以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内返还”的规定,有权要求债务人随时返还全部借款。诉讼时效自首次要求还款之日起算计。超过3年后,如
债权人起诉,可依据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精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