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父母)
(以下简称长子)
(以下简称次子)
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父子间兄弟间及家庭所有成员之间的情感,进一步明确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
权利和义务,避免其家庭成员间无谓的纷争,现根据家庭房产财产的实际情况,并经父母与俩子的共同协商,现对家庭房产财产提出如下分割协议,以便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一、家庭现有房产情况
1、此处房产位于亳州市盛世嘉和园小区。
2、此处房产为父亲与次子共同购买(父亲出资30万元,其余部分为次子出资)。目前,此处房产的产权所属为父亲名字。
二、房产财产分割的具体实施办法
1、经协议三方研究,此处房产赠与次子为结婚婚房。
2、介于目前此处房产所属证明及
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持有人,均为父亲名字,由于条件所限,暂时无法变更过户,待协议签订后,其有关证件和票据都交给次子保管。今后条件允许如需要变更或过户一切费用均由次子负担。
3、为补贴长子,父母决定把该处房产按揭还款还清后,每年向长子补贴约2万元,直至补贴20万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