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人没事还好。如果人受伤了,等痊愈出院了,就有必要
做伤残鉴定了。那
交通事故伤残一级鉴定标准是什么?【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