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离婚一审被告不同意
离婚怎么办,回答如下:
第一次
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判离,除非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
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再有侵犯生育权,
可以起诉离婚,此时判离婚的机会也很高。
6、如果第一次法院没有判离,那么六个月之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一般判离。
希望对你有帮助。
如有需要,可以继续咨询。
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协商不成,一审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判离婚主要还是对于夫妻感情的破裂,就看你们所提供给法官的信息和证明材料是否足以让法官认为感情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