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纠纷如何处理:
1、分清责任主体,避免多头扯皮。
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开发商、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开发商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向开发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只有开发商基于
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人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2、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注意收集证据,争取纠纷处理中的主动。
收集证据可采取诸如拍照、摄像、书面记录等方法,必要时可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等方式收集证据。
4、修复房屋,
继续履行合同。
5、退房,解除合同。
6、要求赔偿损失以及违约金。
7、要求承担违约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