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情况,职业病防治法责任状详情内容是这样
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工作承包责任书
一、总则:
1、为切实保障本企业职工、外施人员的身体健康,保障我项目部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北京市、建工集团总公司及三建公司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制定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工作包保责任书。
2、项目部下属各分包方及工程项目的负责人等均应逐个、逐级签定本责任书。
3、本责任书具有企业管理的严肃性,一经签定,必须严格执行,承担责任并完成包保指标。
二、承包责任: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落实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接受项目部组织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经费。
2、自行采购材料的分包方,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材料,不得使用有职业病危害的材料或工艺。
3、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应由用人单位负责请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检测及评价报告,报告书原件要求永久保存,复印件交项目部留存。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5、对于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要做好防范职业病知识的培训、要提供必备的符合职防法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要求工人正确使用。
6、用人单位要配合项目部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承担体检费用,保证每一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都要做到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检查报告复印件交由项目部留存。
7、用人单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并且承担所需费用,同时要求向项目部及时报告,服从项目部的管理。
三、承包指标:全年不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全年不发生职业病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无延误、遗漏和误报
四、备注:
1、对不履行承包责任及构成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的用人单位,造成急性中毒事件或产生严重的职业病事件,依据施工
合同的内容承担相应的后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和责任单位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