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所谓精神纯正权,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风的养成权。
2、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风养成中不受不正当教唆的人格权。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
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构成本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