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户的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二、
个体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
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
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