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责任认定主体

更新时间:2022.02.18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确认是实行无过错的责任原则,无过错的责任原则是指一切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或个人,只要客观上造成损害结果,即使主观上不是故意和没有过失,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针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责任认定主体,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04

污染环境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环境污染纠纷日趋增多已是不争的事实,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不同类型的环境污...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污染损害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