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可让双方先行协商,若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会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如果双方就
抚养费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参考双方分居期间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
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如果没有支付抚养费或者没有分居,那么则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