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更新时间:2022.03.27

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大类: (一)重大涉外案件 “重大”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 “涉外”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
展开更多

针对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58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 2...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一、基层法院管辖的范围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民事诉讼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