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行政拘留,是可以在每星期一到五工作时间内探视的。上午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二点三十分到六点三十分。星期六和日休息。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由此可见,如果是当事人
涉嫌刑事犯罪,是不可以探视的。如果是行政拘留,一般
拘留所探视时间为一周一次,具体什么时间段就看当地拘留所的规定了。如果我们去拘留所探视他人,记着要带齐相关身份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