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后逃逸,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的“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
加重处罚情节,对肇事者应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
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