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
离婚财产的分割:
1、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
2、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3、
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