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
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罚款的治安处罚。
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属于情节恶劣,
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