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
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
驾驶机动车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