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有以下两种情况:
独立核算需要税务清算
非独立核算不需要税务清算(除非总公司要进行内部清算)
如果需要税务清算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企业注销
登记申请书》
《指定委托书》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
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三次注销公告报告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税务清算的步骤:
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
清偿债务。
分配剩余财产。
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