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被规定在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其内涵是国家依据我国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各种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以达到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目的。我们常说的超生罚款就是对违反人口发展规划的公民采取一种惩罚措施,它的官方名称叫做
社会抚养费,与其他奖励措施、社会保障制度、公共服务等共同起到控制人口的作用。为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国务院配套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根据该法的规定,凡是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数额由各地主管部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以上海为例,社会抚养费是本地上一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到三倍。从这些规定来看,凡是有超生行为的,超生子女的父母就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至于行为人是否离婚,主管部门不会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