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一)当事人在交通事故
侵权损害赔偿中,应一并提起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请求,否则诉讼后不得提起。(参照精神赔偿解释第八条)
(二)赔偿类别:
1、致人残疾的,为
残疾赔偿金;
2、致人死亡的,为
死亡赔偿金;(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已可视为财产损失)
3、其他损害情形的
精神抚慰金(其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参照赔偿解释第九条)
(三)司法实践中,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一次性支付,特别情况下可以分期支付。
事实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国家制度对法律制度的道德补充,对维护社会和谐完善我国法制具有积极地意义。
二、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向对方(车祸肇事人)或对方保险公司(对方有加保任意险)要求赔偿的范围:
1、财物损失:
例如车祸导致之机车,衣裤,眼镜等损坏,(须附相片,估价单,收据)
2、後续治疗费用及其他医疗:
依伤势预估後续之疗养费用及其他非健保医疗费用,例如国术馆等民俗疗法(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