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我中心准予贷款后,银行接收贷款材料,并办理
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放款条件
1.借款人仍须正常缴存公积金。
2.借款人所购住房主体结构必须封顶。
贷款种类
1、纯
公积金贷款:向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可用于
购买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危旧房改住房、二手房、自建住房等普通自住住房。
2、组合贷款:纯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同时申请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来补充购房资金。
贷款额度、期限
1
、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
2、贷款期限为1-30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分两档: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