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在生活中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犯罪的赌博,刑法上界定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也可能会涉嫌开设赌博罪,比如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情形;
2、违法的赌博,是指违反社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这种赌博主要针对赌博活动的参与者,或者
为赌博提供条件、尚
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而不是组织者或以赌博为常业者。以上两种情况都是专项行动的打击对象。
3、亲朋好友之间、街坊邻居之间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少量彩头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并只收取固定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这种情况应当不以赌博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