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不需要交税。如果赔偿金额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应当按照超过的部分,缴纳相应的税务。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
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