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和证件有起诉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有孩子的,还需要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或者孩子的户口本,如果需要法院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要准备共同财产的清单,以及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想在立案阶段提交,可以在立案后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此外,法律规定,第一次判不离以后,没有新情况或者新理由,半年之内不准起诉,所以为了证明第一次判决已生效超过半年的时间,还需要去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的承办法官处要求其出具第一次判决已生效的证明书。立案时也是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