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执行书送达回执是
取保候审程序中的法律文书。简单的说就是办案机关要把当事人取保候审的事告诉居住地派出所,由居住地派出所对其监管。回执,就是用来证明办案机关履行了告知执行机关(派出所)的证明。
2、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以《取保候审
执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执行地为本地,但办案部门与执行派出所非同一部门的,办案部门应当将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送达执行派出所,送达回执附卷。
执行地为异地,办案部门应当将《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以挂号信形式邮寄送达,邮寄挂号信凭证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