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案人可以去纪委、监委实名举报。
2.其次、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3.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4.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5.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
立案决定书送达检察院。同时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