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1〕3号)文件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因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的
工伤赔偿款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如劳动保障、保险、法院等部门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赔偿款支付凭证、员工家属收取赔偿款后的签字证明等资料,办理税前扣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