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法人变更申请办理程序第一步:工商变更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窗口提出工商变更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工商变更申请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对工商变更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工商变更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在10个工作日内,工商变更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