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于是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娇小,更加需要女方的照顾。
1、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二是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法院应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及成长。
3、三是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
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跟随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
4、四是特别补充说明:子女抚养关系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者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