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1、
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2、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
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3、经审查,公证处认为当事人具有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的,应当及时出具公证书。
公证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手续?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1、有关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2、其实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
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3、对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
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