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对象及结果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的诉权作出的评价,
驳回诉讼请求是对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又称胜诉权)的评价;在审判实践中,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须将庭审过程全部结束,而驳回起诉的案件,即使有些已进行了开庭审理,因其解决的就是程序问题,所以庭审过程不必完全走完。
2、适用法条及情形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条件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的,但原告仍坚持其起诉要求的;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但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自己的请求,其起诉缺乏胜诉的证据。
3、文书处理形式不同。驳回起诉适用裁定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适用判决的形式。
4、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程序法、实体法均可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