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XXX,男,X族,X年X月X日生,住
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女方:
XXX,女,X族,X年X月X日生,住
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男方与女方于X年X月认识,于X年X月X日在XXX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儿子,名XXX。因女方有外遇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
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儿子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不由女方承担任何费用。女方必须取得男方同意后,方可探望孩子。
三、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一)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为双方各自拥有。
(二)房屋:夫妻共同所有房产归男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女方必须协助男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
(三)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
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
精神损害赔偿:鉴于女方有外遇的原因,女方应一次性补偿男方精神损害费25000元,应于X年X月X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X元给对方。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
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男方:XXX女方:XXX签名:XXX签名:XXXX年X月X日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