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男方具有重婚情形,因此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婚姻关系及
离婚协议无效。法院会依法认定婚姻关系无效,离婚协议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现该婚姻被宣告为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
权利和义务,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失去了基础与前提。由于在
签订离婚协议时男方存在重婚的情形,因此不能认定离婚协议是您的真实意思表示,该离婚协议认定无效。你们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包括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屋。具体您能分得多少财产,还要看您的举证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
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